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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驻京部队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及配送商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
尊敬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驻京部队19家医院和部队卫生机构委托,对临床使用药品进行集中采购,特邀请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参与投标,合格的本地药品经营企业参与配送商遴选。
一、采购药品目录
本次集中采购范围为驻京部队临床实际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含该通用名下的所有剂型规格)。
参见《招标采购药品目录》、《竞价采购药品目录》、《限价采购药品目录》和《延用采购药品目录》。未在上述目录中的药品原则上不予增补,2007年5月1日以后获得新药生产批件的新的通用名的药品,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增补,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一年,以《药品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价方法
投标企业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准备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申报、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发放
投标企业须持《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于2009年8月21日至9月4日至我公司,经核实无误后,发放网上申报、报价帐号和密码,凭该帐号登录申报系统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和培训材料。
五、企业培训<, BR>因本次项目时间紧张,我公司不再组织集中的现场培训,而采用录屏解读文档免费下载的方式进行培训。录屏解读文档名称为:2009年总后采购文件要点解读.exe,与采购文件共同下载后,可直接双击播放、收听。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
六、配送商遴选、投标资质文件递交时间: 2009年8月21日-9月4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八、远程网上开标时间:2009年9月21日9时-12时。
九、《延用采购药品目录》下原中标生产企业确认
《延用采购药品目录》下2007年驻京军队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生产企业,在本采购年度自愿以上年度采购价格继续供应采购人的,应于2009年9月18日17时以前,将《延用采购继续供应承诺函》递交至我公司,并补交在上年度采购周期中已过有效期的相关资质。逾期未递交《延用采购继续供应承诺函》及相关资质的生产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集中采购的中选资格,采购人也不再另行组织招标。
十、配送商遴选参选企业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配送商遴选》
十一、联系单位: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浙江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常女士、杨女士、丁先生
联系电话:(010)59607932、59607508、59607509、59607935
传 真:(010)58857022 59607672 请您选择其中一个号码发送,不可重复发送,并请在传真件上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务审计:(010)59607858
网 址:http://ml.emedchina.net
电子邮件:emedbj@126.com
附件: 附件1: 代表人授权书 (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附件2:《招标采购药品目录》(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竞价采购药品目录》(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限价采购药品目录》(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延用采购药品目录》(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延用采购产品明细》(点击文件,右键下载)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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